文明館 · 07
法律、權利與公民
從限制任意拘禁與殘酷刑罰,到守護表達、平等公民身分、無障礙與跨城保護,這面牆記錄法律怎樣逐步成為普通貓抵抗任意權力、要求被看見與被保護的共同工具。
法律也要約束權力

愛德華·科克貓
科克貓堅持,貓貓城的公共權力同樣必須服從法律,不能只憑命令拘禁或懲罰居民。他所代表的是限制任意權力的重要早期節點,但當時的法律保護仍遠未涵蓋所有貓。

切薩雷·貝卡里亞貓
貝卡里亞貓主張罪與罰應由公開法律事先規定,刑罰也應與行為相稱。貓貓城的公共權力在懲罰居民時,也不能依靠酷刑、恐懼或不受限制的權力。

約翰·斯圖亞特·密爾貓
密爾貓提醒貓貓們,即使多數貓確信自己正確,也不能輕易壓制少數意見。公開表達與討論不只保護每隻貓的自由,也幫助共同體發現錯誤、修正判斷。
哪些貓能夠成為完整公民

奧蘭普·德·古熱貓
德·古熱貓追問:當權利宣言聲稱所有貓與公民都應享有權利時,為什麼女貓仍被排除在外?只有真正涵蓋所有貓,這樣的權利宣言才名副其實。

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貓
道格拉斯貓把反對奴役與爭取完整公民權連結在一起。擺脫奴役只是起點,曾受奴役的貓還必須擁有平等法律保護、參與公共生活和公開發聲的權利。

B. R. 安貝德卡貓
安貝德卡貓反對讓出生等級、世系或社會身分決定一隻貓能否成為完整公民。他與其他制憲參與貓和推動平等的居民一起,讓平等保護、反歧視規則與少數貓群保障進入法律體系。
權利必須涵蓋容易被排除的貓

埃格蘭泰恩·傑布貓
傑布貓強調,幼貓不是等待成年貓施捨的附屬者,而是擁有成長、教育、照護和免受剝削權利的主體。保護幼貓,是貓貓城共同承擔的明確責任。

瑟古德·馬歇爾貓
馬歇爾貓與律師團隊、當事家庭和居民權利組織透過長期訴訟,讓平等保護的承諾真正進入法庭。權利寫在法律裡還不夠,居民還必須能夠走進法庭,請求它被真正執行。

朱迪思·休曼貓
休曼貓指出,許多障礙來自公共環境和制度,而不是一隻貓的身體本身。無障礙不是額外照顧,而是平等進入教育、交通、活動與公共生活的基本條件。
權利不能停在貓貓城邊界以內

亨利·杜南貓
杜南貓推動一項重要原則:即使貓貓城之間發生戰爭,受傷貓、醫護貓和已經退出戰鬥的貓,也不能失去最低保護。戰時基本保護規則由救援貓、公共機構和各貓貓城協商逐步建立。

漢薩·梅塔貓
梅塔貓推動各貓貓城共同權利文本使用真正包括女貓與所有貓的語言。她所代表的不只是一個詞語的修改,而是權利文本必須認真回答:哪些貓被包括在內?

拉斐爾·萊姆金貓
萊姆金貓為有意毀滅某一貓群的暴行提出明確的法律概念,並長期推動各貓貓城形成共同公約。這樣的罪行不能被掩蓋在戰爭混亂或「貓貓城內部事務」的名義之下。